2007年——台灣開放550CC以上重型機車行駛全台快速道路及高架路段。
2007年1月29日總統公佈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』第92條修正條文,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應比照小型汽車,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。
[編輯]2007年11月1日起交通部開放路權之範圍
[編輯]取消
【兩段式左轉】之規定規範。
[編輯]開放
【全國各縣市】所屬快車道。
台61線【西濱】快速公路。
台61甲【台北港-八里】快速公路。
台62線【萬里-瑞芳】快速公路。
台63線【台中-南投】公路。
台64線【八里-新店】快速公路。
台66線【觀音-大溪】快速公路。
台68線【南寮-竹東】快速公路。
台72線【後龍-汶水】快速公路。
台74線【彰濱-台中】快速公路。
台76線【漢寶-草屯】快速公路。(八卦山隧道除外。)
台78線【台西-古坑】快速公路。
台82線【東石-嘉義】快速公路。
台84線【北門-玉井】快速公路。
台86線【台南-關廟】快速公路。
台88線【高雄-潮州】快速公路。
國3甲【台北-深坑】高速公路。
大型重型機車路權
2002年台灣政府因應加入WTO而重新開放大型重型機車進口,但自2003年為止仍未做道路法規調整,並以國情不同 等理由拒絕開放,因此於2003年開始由非官方組織"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",大型重車騎士數萬人、立法委員王幸男等數十位委員、車輛貿易商 多次向政府陳情抗議多次 於*2005年起,試辦半年開放大型重型機車(排氣量超過250毫升的摩托車)行駛台68線、台72線。半年之後,以樣本數不足研究為由,無限期延長試辦,因此由"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",大型重車騎士數萬人、立法委員王幸男等數十位委員、車輛貿易商 再次與政府抗議陳情數十次,直到2007年11月1日起交通部調整路權,自此排氣量不足550毫升的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線、台72線變成違法行為。